这半年,我国海关可没得闲,隔三差五就能看到海关查获限制进口类固体废物的报道。
8月29日,厦门网报道,厦门海关查获74吨固体废物PET、PE、PP薄膜,属于我国限制进口类固体废物。
8月24日,扬子晚报记者从南京海关获悉,扬州海关、连云港海关新近连续查获我国限制进口固体废物“其他塑料的废碎料及下脚料”,合计125.26吨。
8月12日,深圳晚报报道,深圳海关隶属大鹏海关在盐田港查获一批固体废物,总重量逾46吨。
8月6日,广州日报报道,黄埔海关查获1045吨固体废物,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
7月31日,东南网报道,厦门海关查获的1596吨废塑料瓶片为我国限制进口类固体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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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报道一篇两篇说明不了什么问题,也不足以引发关注,可频繁见诸报端网络就颇耐人寻味了。
去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工业来源可用作原料的废塑料进口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办理手续,而生活源等非工业来源的废塑料自2018年起已被列入禁止进口目录。
法规新立未久,从海关频频查获限制进口类固体废物的新闻可知执法之公。过检审查之严,足见政府治理环境的坚定决心。但法规之下,依旧顶风作案的现象也从侧面说明,甘冒违法惩治的风险,也要进口洋垃圾者绝非个例,更非偶发,从另一侧面也说明违法成本较低。
改革开放后,急追猛赶的工业建设加速经济崛起的同期,也埋下了隐患,而生态环境的破坏难以逾越经济发展的鸿沟。当前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保护环境的呼吁倾诉出全民心声。由此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细则渐趋完善,细致入微。
话说回来,要想进口洋垃圾也并非一件容易事,首先得有门路,其次还得进口过,才能轻车熟路。据悉,以上报道中的当事人此前就以进口固体废物为主营业务。
国家猛一出台禁废令,相当于斩断了其利润来源。少数废塑料从业者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法律认知,而多数人是在明知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仍铤而走险,抱着富贵险中求的侥幸心态赌一把,以成一己之私,罔顾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
利益和法律如何取舍,是一个拷问人心的问题。
从国家层面而言,限制进口固体废物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相契合,实属保护环境的必要之举,也是在为人民谋福祉。
站在企业主的角度,环保攥住的是财路,即使桥塌路断又何妨?重利障目之下,谁又能欣赏蓝天白云、碧水青山的景致。
前几天,同事走访华东地区废塑料市场时,很多业内人表示现在行业难干,生存艰难。
小易想,肆意野蛮生长固然长得很快,但难步正轨。要想走得长远,怎能跋涉歧途。只有对法律多一分敬畏、对环保对一分承担、对公民多一分周恤,湛蓝如洗的天空才能听不到机器的轰鸣,闻不到漂浮空中的氯化氢。